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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块石刻是文物尚未出手已被拘

2015-06-20来源于:大众网     编辑:清语

大众网10月29日讯   家住沂南县城经营古玩店的张某原以自己“淘”到了宝,定能赚笔大钱,却没想到“宝”给自己带来的不是财富,而是法律的惩罚。

张某在沂南县城经营一家古玩店,平时卖些古玩、石刻、根雕等艺术品,在生意往来中也结识了几个合作伙伴,沂水县的王某便是其中之一。2012年6月,王某给其打电话称有一块长一米有余、高半米的刻花石头欲“出手”,张某也并未在意,只说如果合适自己会买下。

8月,王某再次打电话给张某,约张某去“看货”,二人来到沂水县姚店子镇某村一农户家中,眼前的石头使张某不由眼前一亮:石头是一块长1.5米、宽0.3米,高0.5米左右的大石,正反两面刻有精美花纹。“难道是块文物?”多年来从事古玩生意的直觉告诉张某,或许自己真的是捡到宝了,如此大型的画像石也算比较罕见,没准儿自己能大赚一笔。随后张某便以五千元的价格将该物买下,岂料其用雇佣的农用三轮车运至沂南县城玉泉路时被城区派出所巡逻民警查获。

2012年10月12日,经山东省文物局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该画像石宽168厘米、高60厘米、厚40厘米,双面雕刻,应为墓葬门楣,属汉代,定为一般文物。10月26日,张某因倒卖文物被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审理中。